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艳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5********37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05民初3449号 |
案号 |
(2020)粤0705执3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富祥、莫艳群、苏其育、张紫金、黄耀威、汤淑贤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本金损失213486.69元及利息损失7088.93元(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2月10日,后续利息以未赔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赔付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