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富比达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1MEL****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923民初1244号
案号
(2020)闽0923执2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屏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州富比达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福建飞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折价款170681.22元及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起诉之日(即2019年7月12日)起按月利率0.5%以170681.22元为基数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福建飞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04元,由原告福建飞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33元,由被告苏州富比达电子有限公司负担337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屏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顾兰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MELJY1G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凌益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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