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江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7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0303 刑初 520 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6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江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本案赃款余额 11,880,000 元,向被告人李江林、贵州黔创资产管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贵州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遵义汇川分公司以及收取本案赃款的单位、自然人继续追缴,归还被害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各被害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发还各被害人的具体金额详见附页清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3-05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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