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俊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34********1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434民初1637号
案号
(2020)冀0434执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武平、李俊连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借款本金2325631.36元、利息36902.31元、逾期还款罚息216951.09元,共计2579484.76元;二、被告邯郸市泉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被告马生河、被告陈新峰、被告苗占秋对上述第(一)项中借款本金2325631.36元、利息36902.31元、逾期还款的罚息216951.09元,共计2579484.76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2743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2435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