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700********0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223民初13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223执恢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依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死亡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李圆昊、李清林、张秀荣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各项合计55000元。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李圆昊、李清林、张秀荣车辆损失2000元。三、被告周峰赔偿原告李圆昊、李清林、张秀荣丧葬费、死亡赔偿金125759.40元、车辆损失26010元,各项损失合计151769.40元。四、驳回原告李圆昊、李清林、张秀荣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一、二、三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8822元,原告李圆昊、李清林、张秀荣负担4262元,被告周峰负担3335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负担1225元,与前款一并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