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6********0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826民初1059号
案号
(2019)黑0826执8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桦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洪于2019年3月19日之前,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等费用款计人民币44500.00元,如到期不能给付则按调解前原告计算的赔偿额人民币53485给予赔付。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等费用计20338.00元。二、案件受理费1100元由被告江洪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桦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5-14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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