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03********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811民初1385号
案号
(2019)黑0811执10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佳木斯华光恒业经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借款本金7999905.71元。被告佳木斯市晟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殿学、齐敏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10-16
发布时间
2019-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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