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邰彦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523********4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523刑初59号
案号
(2020)黑0523执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邰彦伍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6日起至2021年1月5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邰彦伍退赔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宝清支行479.137243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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