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牛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624********1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303民初1号
案号
(2020)鄂0303执6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北中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郭政偿还220万元,被告牛军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湖北中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被告湖北中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牛军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承担清偿责任。三、被告牛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郭政偿还5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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