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03********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303民初1055号
案号
(2020)鄂0303执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5日前向原告梁从风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76800元,共计156800元。具体偿还方式为: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80000元,剩余76800在2020年5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若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梁从风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梁从风支付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本金,从2016年5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三、上述费用支付后,原、被告双方因此次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权利义务终止。四、案件受理费3520元减半收取1760元,由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