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3********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3民初1055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5日前向原告梁从风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76800元,共计156800元。具体偿还方式为: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80000元,剩余76800在2020年5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若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梁从风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梁从风支付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本金,从2016年5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三、上述费用支付后,原、被告双方因此次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权利义务终止。四、案件受理费3520元减半收取1760元,由被告王太顺、王磊、十堰元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