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成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25********1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6)黑0 102民初6900号 |
案号 |
(2017)黑0102执3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怀友、刘成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9 37 5 7 0 元;二、被告蒋怀友、刘成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 0 1 6 年 8月1 5日的违约金5 8 7 6.8 3 元;三、被告蒋怀友、刘成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自2 0 1 6 年 8月1 6日以9 3 7 5 7 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际还款日;四、被告甘南县鑫利绵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对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如被告蒋怀友、刘成荣逾期未能履行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则对被告甘南县鑫利绵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以所有位于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 乡 永恒村七屯的抵押房产(甘房权证甘字第s2013014248号、甘房权证甘字第s2 013014249号、甘房权证甘字第s2 01301425 0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原告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8-23 |
发布时间 |
2017-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