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700********00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2702民初14号 |
案号 |
(2019)黑2702执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岭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三人姚丽同意分期给付原告大兴安岭金昌有机食品有限公司货款13.5万元及利息,上诉款项第三人姚丽于2019年3月1日前给付货款8万元、2019年4月1日前给付货款5.5万元及货款利息(自2016年4月30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截止给付义务履行完毕时止);案件受理费1500.00元由第三人姚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