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2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2701民初179号 |
案号 |
(2018)黑2701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路岩、郭秀红给付大兴安岭吉安机动车交易业务代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4952.00元路岩、郭秀红给付大兴安岭吉安机动车交易业务代理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21日起的利息及违约金,以前项所述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10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路刚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被告末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5-29 |
发布时间 |
2018-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