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占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39********6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31民初510号 |
案号 |
(2020)冀0731执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史占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河北河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33452元。二、评估费10000元,由被告史占平负担3241元,原告河北河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75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河北河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330元,被告史占平负担29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