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29********0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24民初214号 |
案号 |
(2020)冀0524执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柏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孙健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郝亚聪借款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6日始,按照年利率6%计算直至还清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柏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