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连春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26********2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726刑初71号 |
案号 |
(2020)冀0726执2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梁建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次日起一个月内缴清。)被告人连春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次日起一个月内缴清。)二、作案工具板子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