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华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3********1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322民初2668号
案号
(2019)粤1322执恢1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市康美乐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唐华茂欠原告博罗县华瑞针织实业有限公司货款480118元及逾期利息10280.51元(自2016年2月1日起计至2016年9月27日止),合共490398.51元。该款定于2016年10月10日前支付98000元;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2016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余款2016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两被告如有一期未能支付或完全支付,原告可就两被告余下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可要求从2016年9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5倍计付逾期利息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224元,减半收取461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181元,合共7793元,由两被告承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4-16
发布时间
2019-04-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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