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23********05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223民初120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黑0223执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依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刚给付原告侯长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20000元,此款于2019年10月1日前给付5000元,下余170000元于2020年3月1日前给付(扣除已给付的11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被告朱刚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