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3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21民初1371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8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执行人张东春、郭艳萍立即给付贷款本息合计73860.59元,要求于文、张勇、于强、朱天文、高振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02.00元及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七人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