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艾金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2********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226刑初59号
案号
(2020)黑1226执1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艾金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4月2日止。)二、被告人艾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19年11月2日止。)三、被告人艾莫、艾金龙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佰文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2 271.76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四、被告人艾莫、艾金龙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洪利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 090.28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19
发布时间
2020-07-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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