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玲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30********2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30民初382号 |
案号 |
(2020)赣0830执2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结算,被告龙小林、吴玲玲尚欠原告李页朵材料及工程款73000元,被告龙小林、吴玲玲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53000元分别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30000元,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23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858元,减半收取929元,由原告李页朵负担;三、其他无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