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02********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81民初864号 |
案号 |
(2020)赣0881执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晶、张宝琛共欠原告李永生借款本金1629520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25日起,以借款本金162952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此款由被告徐晶、张宝琛于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其他无争议;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6.63元,减半收取11503.3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503.31元,由被告徐晶、张宝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