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晶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02********0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881民初864号
案号
(2020)赣0881执1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晶、张宝琛共欠原告李永生借款本金1629520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25日起,以借款本金162952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此款由被告徐晶、张宝琛于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其他无争议;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6.63元,减半收取11503.3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503.31元,由被告徐晶、张宝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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