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小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0********4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刑初384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6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曾小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曾小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方寿各项损失9375.59元中的90%,计8438.03元。该款项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付。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方寿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