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永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6********0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4民初110号 |
案号 |
(2020)赣0724执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张永淦欠原告张远香借款本金220000元及拖欠利息10000元,合计230000元,被告张永淦承诺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还清,并从2016年2月2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本金2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计算利息,息随本清。案件受理费6337元,减半收取3168.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张永淦自愿负担,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