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永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6********06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4民初110号
案号
(2020)赣0724执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张永淦欠原告张远香借款本金220000元及拖欠利息10000元,合计230000元,被告张永淦承诺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还清,并从2016年2月2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本金2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计算利息,息随本清。案件受理费6337元,减半收取3168.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张永淦自愿负担,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犹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