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鄢宁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14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2227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鄢宁荣尚欠原告温明生借款40000元,其自愿于2020年1月22日前归还10000元、于2020年7月16日前归还10000元、于2021年1月28日前归还10000元、于2021年7月15日前归还剩余的10000元,原告温明生表示同意;(上述借款归还,原告温明生要求被告鄢宁荣按期存入其指定账户即开户行为邮政储蓄银行、户名为温明生、账号为6217995800006064749中,被告表示同意)二、被告鄢宁荣逾期未归还借款,其自愿以未归还借款金额为本金、年利率为6%、计息时间为出具借条之日始至还款之日止计算利息,原告温明生表示同意;三、案件受理费80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为400元,由原告温明生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