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2********03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1民初7282号 |
案号 |
(2020)津0111执1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本金46339.35元,利息669.12元、手续费429.95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736.06元,共计49174.48元(截至2019年7月3日)及自2019年7月4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按照合约约定计收,以原告银行电脑系统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孙岩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