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2********03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1民初7282号
案号
(2020)津0111执16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本金46339.35元,利息669.12元、手续费429.95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736.06元,共计49174.48元(截至2019年7月3日)及自2019年7月4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按照合约约定计收,以原告银行电脑系统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孙岩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5-09
发布时间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