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杰艺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05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322民初286号
案号
(2017)粤1322执22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惠州市杰艺实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货款100849元及滞纳金(以100849元为本金,从2017年1月6日起至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4.35%计算)给原告东莞市石排智达文具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38.91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7-11-09
发布时间
2018-03-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唐廷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690547790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黄西段)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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