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2********8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2017)赣0111执4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艾西湖支行与被执行人南昌龙轩实业有限公司、万伟、蔡芸、万龙伟、胡涛云、熊必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洪中执字第267号],指定到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执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书协助办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交接,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5-15 |
发布时间 |
2017-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