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4********0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882民初225号 |
案号 |
(2020)黑0882执1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尚志、张淑萍、孙波、赵霞于2019年5月1日前给付原告富锦市日昇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60 000元及利息(以160 000元为本金,利息从2015年5月5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3 500元,减半收取1 750元,由被告高尚志、张淑萍、孙波、赵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