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冬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7********3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万民二初字第40号 |
案号 |
(2020)赣0922执恢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绿洋木业有限公司、徐冬平、辛凤、张小平于2015年3月25日前还清原告万载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其偿付的借款本息人民币1522497.84元及截止2015年2月8日止的担保费18870.08元,并承担万载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万民二初字第144号判决书案件受理费18331元及该案的律师费29300元。若到期未还清欠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8672元,减半收取 933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4336元,由被告江西绿洋木业有限公司、张小平、辛凤、徐冬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