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小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1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3683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黄小尖、郭雪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郭家云借款本金80000元及支付利息(其中2016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的借款利息28800元及从2019年10月25日始按月利率1%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76元,减半收取计1238元,由被告黄小尖、郭雪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