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224********02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05刑初331号 |
案号 |
(2020)津0105执10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在案退交的人民币四十万元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的人民币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九十五元责令继续追缴,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予以发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