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古红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623********78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125刑初440号
案号
(2020)冀1125执4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古红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古红林退赔被害人李玉环经济损失人民币485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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