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明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1********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30民初1325号 |
案号 |
(2020)冀0930执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明东、刘金英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原告董军欠款10万元,至2020年3月1日前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8万元;二:如二被告未按以上约定给付相关款项,二被告资源一次性给付原告本金40万元,并自2018年7月12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诉讼费4460元,保全费3270元,共7730元,由原告承担3865元,由被告承担3865元。四:其他无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