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军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26********5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826民初4766号 |
案号 |
(2020)冀0826执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谢国强、谢远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卫华借款本金80000.00元,并自2017年9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14.4%计算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牛军建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00元,减半收取计900.00元,由三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