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玉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28********1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125民初2183号 |
案号 |
(2020)冀1125执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亚明、鲁玉涛分期偿还原告张亚谦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即二被告于2019年1月19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息2%,从2018年7月19日起算至借款本金200000元清偿完毕止),二被告于2019年2月19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计息方式同上),二被告于2019年3月19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计息方式同上),二被告于2019年4月19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计息方式同上),二被告于2019年6月19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计息方式同上)。案件受理费699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亚明、鲁玉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