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和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7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02民初5628号 |
案号 |
(2020)皖1302执2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和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蒙城县鸿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110000元;二、驳回原告蒙城县鸿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76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0元,原告蒙城县鸿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686元,被告安徽和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57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顶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11786476J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南侧中铁一局综合楼802、8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