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10********1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0民初8004号
案号
(2020)津0110执15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军粮城中心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伟、于军于2020年4月10日前给付原告张志璐借款100000元,于2020年10月10日前给付原告张志璐借款100000元。如被告崔伟、于军未能按期足额给付,原告张志璐可就到期及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执行办法:二被告将款项汇入张志璐名下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020918015916账户内。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张志璐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6-19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