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1********7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3民初10927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33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共计112 044.25元(其中包括全部未付租金111 944.25元和留购价款100元);二、被告刘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租金违约金(以逾期租金13 5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刘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000元;四、驳回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70元,由被告刘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时间 |
2020-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