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801********1018
执行依据文号
(1998)宁民初字第122号
案号
(2020)粤1223执恢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文欧欠原告关佛骚、廖六、钟友容、关玉凤、关家兴、赔偿款三万元应要本判决生效起七日内付清给原告。二、被告肇庆市机械工业供销公司对上述3万元赔偿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一千二百一十元,其他诉讼费六百元,两共一千八百一十元由被告李文欧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应要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退回给原告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