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泽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24********3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224民初380号、(2019)粤52民终43号
案号
(2020)粤5224执3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2109)粤5224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四项;二、变更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2019)粤5224民初38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林武城各项损失33000元;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林武城各项损失36638.70元;三、变更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2019)粤5224民初38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周泽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林武城各项损失396403.45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1479.22元,分别由林武城负担2239.09元,周泽亮负担7859.42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公司负担1380.7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56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来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6-05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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