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欣旺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TMXU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1民初4141号
案号
(2020)皖0521执15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惠州市欣旺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马鞍山思派科创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0502.0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0502.08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货款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6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163元,由惠州市欣旺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岑福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MA4W9YTMXU
登记机关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发湖村来中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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