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口市金木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6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02民初1047号 |
案号 |
(2020)冀0702执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被告王晓健、王俊鹏签订的合同解除;二、被告王晓健、王俊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本金146848.83元、利息31968.93元、罚息11898.37元,共计190716.13元。三、被告张家口市金木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晓健、王俊鹏追偿。案件受理费4114元,依法减半收取2057元,由被告王晓健、王俊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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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姚玉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0278868442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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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解放后街1条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