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8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003民初1175号 |
案号 |
(2020)湘1003执1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郴州市鸿和钢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5 439.7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131.60元,减半收取2565.80元,由被告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欧阳文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37558355246 |
登记机关 |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郴州市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官庄坪村四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