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冬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2********24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481民初2489号
案号
(2020)赣0481执3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瑞昌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柯尊富、被告柯冬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柯火桃、原告柯长文货款75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7元,由被告柯尊富、柯冬秀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昌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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