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益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7********3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6民初1121号 |
案号 |
(2020)赣0726执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益福、陈长英共同归还原告孙春明代为偿还的安远县农村信用社贷款250000元及利息24651.93元及剩余利息,案件受理费559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