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30民初2763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8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温建平欠原告本金19000元,在2018年9月27日已归还本金4000元,现尚欠本金15000元,被告温建平自愿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归还本金5000元,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本金5000元,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本金5000元;所欠利息被告温建平自愿从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份每月的30日之前支付3000元,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剩余利息在2019年8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8元,由被告温建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