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向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24民初3190号
案号
(2020)赣0124执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樊向东同意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4000元,本息共计人民币34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一次性付清。本案诉讼费28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樊向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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