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宗剑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1977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宗剑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廖兰芳借款本息合计473600元,其中本金370000元, 2018年2月14日至2019年4月8日期间的借款利息103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74元,由被告宗剑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