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3001********18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125民初24号
案号
(2020)冀1125执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宁、河北巨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刘亚杰欠款160000元,并支付以16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刘亚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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